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塔里木大学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作者: 浏览次数:

塔里木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常态化开展好落实好学校各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现将《塔里木大学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如下。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91日起至2025831日止。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塔里木大学在加强保障师生员工、法人、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方面做好保障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塔里木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塔里木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塔里木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明确分工和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新闻、科研申报、出国交流、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有关链接、充实相关内容。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谋划时与时俱进、实践中积极推进。

二、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学校信息同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保密法》对拟公开信息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开各类信息1316条,通过社会媒体发布信息261条,通过塔里木大学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896条。

2024-2025学年,学校召开党委常委52次,形成会议纪要52;召开校长办公会45次,成会议纪要45份。处理回复教职工各类提案15件。公开党委文件65份,行政文件139份;出版《塔里木大学学报》5期;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报告48份,向兵团办公厅信息室、兵团教育局报送信息88条。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塔里木大学主页/信息公开专栏/xxgk1/xxgkml.htm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党务工作会、行政工作会、干部大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文件、行政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研究生导师手册、研究生培养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包括设立公告栏,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设立书记信箱、校长信箱,让师生员工随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负责回信答疑以及书记、校长批示的落实情况监督工作

六是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向师生员工发布学校最新消息。这一形式已经成为学生了解学校信息的重要渠道。

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事项

学校对照有关信息公开文件要求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一是学校在校园网开设专栏,主动公开学校章程、学校简介、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职工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定期或动态更新有关信息。

二是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OA办公系统、校园网、年度大事记等形式在学校范围内公开。制定制度坚持过程公开,通过工作会、协调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分层次、分重点地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的意愿,体现民主治学的现代大学理念。

三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在工会网页公开,学校于2025315日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2024年学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成效,参会代表于会后向各自单位传达会议精神,工作报告印发红头文件发布

四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的安排,均通过校园网文件、OA办公系统等形式在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其制定过程公开,通过研讨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最大程度凝聚共识。

2.招生考试信息

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以招生信息十公开为核心基础,严格遵照教育部发布的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30个不得等规章制度,在严守信息安全底线、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着力拓宽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确保2025年度招生考试相关信息100%符合信息公开标准。

一是强化官方平台信息发布。在塔里木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官方渠道,及时上传《塔里木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塔里木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等文件,同时公开学校概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等基础信息。所有公开的招生章程及相关文件,均需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后,方可在网上正式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二是畅通多方互动沟通渠道。阳光高考平台专属板块进行线上答疑,及时回应考生疑问塔里木大学本科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及配套小程序同步向社会公开。开通5部招生咨询热线,在高考报名关键季将每日咨询服务时长延长至12小时,保障咨询需求高效响应;同时公开信访监督电话,构建便捷、畅通的申诉反馈机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三是严格录取信息公开监督。录取结果确定后,第一时间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发布,全面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录取过程的透明化,设立专门的考生咨询接待处,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家长及考生的来电、来访、咨询与投诉事宜,主动将招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提升工作公信力。

四是创新多维度信息传播形式。除线上平台外,制作塔里木大学2025年招生简章,在部分省份高招咨询会现场精准发放,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等权威网站同步发布各类招生动态信息,策划制作招生宣传视频,生动展现学校特色,依托主流媒体资源优势,在网络平台开展招生政策解读直播活动,通过多元化形式扩大信息触达范围,助力考生全面了解学校招生情况。

五是在高考远程录取环节,学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录取流程合规公正。所有录取省份、所有录取批次的拟录取信息,均需经过多级审核流程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从流程上杜绝违规操作,保障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六是研究生招生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通过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官网、招生就业处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七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关于塔里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的通知》《塔里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塔里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我校各批次参加复试考生信息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通过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官网、招生就业处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

八是根据教育部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塔里木大学考点在塔里木大学研究生处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工作开展时间发布《2025年塔里木大学报考点(6507)公告》《塔里木大学报考点(6507)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塔里木大学考点(6507)温馨提示》等考点相关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塔里木大学财务处网站设有信息公开专栏(https://jcc.taru.edu.cn/),对塔里木大学学生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收费缴费流程、预算决算等情况进行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经过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公示,学费、住宿费依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30文件执行。学校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兵团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在财务处官网进行公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害。

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在(https://zcc.taru.edu.cn/)网页进行公示公告,对塔里木大学采购、资产处置等信息在各版块进行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

塔里木大学招聘信息、高层次人才相关信息在塔里木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https://rsc.taru.edu.cn/)网页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塔里木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学校积极推进人事工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在人才招聘方面。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116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兵团统一公开招聘部署,科学制定年度增人计划,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统一发布年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经兵团人社局批复同意我校自主实施招聘,招聘工作由人事处统筹各单位开展,严格招聘环节,及时公布信息,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招聘计划、简章招聘结果等信息全部在塔里木大学网站、塔里木大学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是在职称评审方面。在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兵团职改工作中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在兵团职称申报平台、塔里木大学OA办公系统发布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职称评审人员的评审表在学院/部门推荐公示环节中需在各单位的公告栏中进行展示,让广大教职工相互监督;对塔里木大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会的结果及时通过兵团职称申报平台、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系列的职称评审条件及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兵团职称申报平台公布。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人才培养相关信息以及学年内大学生各类比赛、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信息及时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taru.edu.cn/进行公开。

持续开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统计、填报学校本科基本状态数据,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师生比、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上述数据信息属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学校将这些信息合并至《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一并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完成后,同时上报兵团教育局,并在高等教育研究所(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开设塔里木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题网https://pinggu.taru.edu.cn/,对学校2025各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并依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塔里木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在网站上公示。

6.就业信息

业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大智慧就业微信服务平台,加强公开力度

一是政策与指导服务精准推送。就业网站搭建职业辅导、就业服务、就业政策、AI赋能等四大核心栏目,聚焦就业指导、政策法规、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双渠道实时发布,并依托就业工作群、《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实现全场景渗透,确保毕业生及时获得权威指导。

二是招聘信息数字化高效对接。就业网站及微信平台专设就业信息专栏,动态更新招聘公告、校内外招聘会、企业宣讲会及全国性招聘活动详情。搭建线上一站式服务体系,支持毕业生直接投递简历,并提供简历优化、职业测评、线上面试等智能化服务,提升求职效率。

三是典型评选全流程公开透明。规范就业之星”“基层就业卓越奖”“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评选工作,通过多渠道发布评选通知,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宿舍及班级参与。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可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重点项目选拔规范推进。扎实开展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以及基层选调生、第二学士学位、助管助教、科研助理等岗位的宣传招录工作。及时公布项目政策、报名要求及招录进度,全程协助招聘部门完成报名组织与招录实施,保障选拔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求职创业补贴精准落实。按照应享尽享原则,通过多媒介渠道向毕业生推送补贴申领政策。优化自主申报学院审核招就处复核人社部门终审流程,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确保补贴精准发放至毕业生,切实发挥政策帮扶实效。

六是基础信息全面公开公示。定期公开年度就业工作计划、毕业生生源信息、评优结果等基础内容,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提升就业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塔里木大学本科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页(https://xsc.taru.edu.cn/)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分别涉及思政教育、资助管理、公寓管理等板块,主动对学年内推选塔里木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2025年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名单2024军垦育才奖助金名单2024202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拟获奖、受助学生名单等内容进行公开

在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方面,学校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塔里木大学本专科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2389号)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学院评选出的名单,须在院级层面进行公布和公示,最终在校级层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奖助学金发放信息公开,所有经费不通过个人,通过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要求,足额、及时的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学校为学生提供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查询服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照合同规定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签约、放款、续放、还款等各项工作。关于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信息,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和基层就业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学校本着以工时定岗位,按需设岗、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按照各用人部门先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核准,再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工作中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及评选先进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塔里木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塔里木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塔里木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塔里木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塔里木大学学生请销假制度》等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好每学年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学院评选的最终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学生对学校做出的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学校成立了塔里木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

按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通报安排本科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就业工作、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确保学生与学院,学院与学校之间信息互通。

8.学位、学科建设信息

塔里木大学学位、学科建设等信息在塔里木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网https://yjsb.taru.edu.cn/和校内OA办公系统进行公开。学年内对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塔里木大学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报告、2024年学科建设质量年度报告进行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情况,修订了《塔里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塔里木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

结合学科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完善学科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塔里木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塔里木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塔里木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修订)》,制定《塔里木大学关于推进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塔里木大学学科改革实施方案(2025-2030年)》《塔里木大学学科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塔里木大学学科绩效工作量及核拨办法(试行)》

根据《塔里木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校发〔2019126,制定《塔里木大学学部学术分委员会规程》,成立塔里木大学学部学术分委员会,明确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分委员会应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的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信息在对外交流合作处网页https://wsc.taru.edu.cn/进行公开。

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教外〔201850文件精神,制定《《塔里木大学国际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试行)》《塔里木大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塔里木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塔里木大学来华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塔里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培养知华、友华的高水平人才。及时报告师生公派出国项目,同时在校内0A办公系统发布各级各类师生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情况。

10.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为持续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大局长期稳定,学校制定《塔里木大学2025年全国两会和斋月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塔里木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VPN翻墙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塔里木大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塔里木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塔里木大学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塔里木大学7·5敏感节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塔里木大学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等,均以校内文件(或通知)的形式公开。校园技防建设成效显著,安防平台管控能力持续提升,技防信息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监控设备智慧化分析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平安校园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在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仍需进一步优化,各单位、各学院落实情况还不够平衡。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针对不足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大力宣传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知晓率。

二是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进一步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更新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尤其在师生员工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人事、奖助、住房、后勤服务等方面,提供更加详实的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机关、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清单事项相关链接在文字材料中。